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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做好晋升中学高级(小中高)职称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 | ||||||||||||
各市属学校(单位)、教育辅导站: 凡今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,应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(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,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交三篇论文),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(农村学校任教一篇)论文(含科研报告、著作、案例、课件等)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(行政领导、中层干部可有一篇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论文,班主任可有一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),并提交专家鉴定通过。现将有关论文送审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送审论文要求(须符合杭教人[2007]16号文件): 1、2008年5月31日前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、著作 2、中学高级送审论文须获临安市专题论文评选二等奖及以上;或在浙江省、杭州市专题论文评选中被评为合格论文及以上奖项。 3、小中高送审论文须获临安市专题论文评选一等奖、杭州市二等奖及以上、浙江省三等奖及以上。 二、论文送审要求 1、送审论文一式二份(不署作者姓名、单位名称;发表论文用原件 复印,不要另外打印),论文的送审资格由各学校(单位)、教育辅导站审核。 2、各单位填报《2008年送审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论文名册》一份。 三、论文送审时间:2008年5月31日前报临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。 四、注意事项: 1、已送审过的论文不得再次送审。 2、今年不符合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论文不送审。 请各学校(单位)按以上要求认真做好论文送审工作。
临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OO八年五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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